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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州区“三强三优” 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

2020-12-24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按照中央、省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要求,黄州区把农业综合执法改革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法治保障,与机构改革、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统筹谋划、联动推进,增强改革总体效应,确保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落地见效。

一、建强机构,优化执法职能。一是整合执法职能。整合原农业、农机、水产、畜牧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225项,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有效破解多头管理、职责不明等问题。二是优化机构设置。将黄州区农业农村局所属8家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结构布局予以调整优化,组建黄州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以农业农村局名义统一执法。三是合理编制配置。按照精简高效原则,结合财政供给现状和执法规模,将原完全承担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编制整体划转、部分承担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编制按不少于30%比例划转。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盘活现有编制资源,从全区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补充部分编制,配强配足综合执法人员编制。

二、增强素质,优化执法队伍。一是选强配优执法人员。在严格遵循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五项资格条件的前提下,打破领域界限,在全区农业农村系统通过考试考核和择优选调的方式,选强配优农业综合执法人员。二是扎实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黄州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从提升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出发,通过现场教学、集中培训、专家授课、“传帮带”等多种方式,组织多种形式学习,对执法人员进行全面培训,促进新组建执法队伍人合、心合、力合。

三、加强基层,优化执法服务。一是下沉执法力量强基层。突出“执法+服务”理念,对农业执法重点区域,选派执法骨干力量下沉街道,为街道、社区创造良好的农业执法环境,畅通和“硬化”了农业执法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明晰权责边界优服务。黄州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组建后,区农业农村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转为聚力做好行业服务,有效减轻了基层部门工作负担,让基层更好集中精力服务群众。

通过“三强三优”改革,黄州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以来,已累计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554次,出动执法人员149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门店1140家次,开展监督抽查样品3773批次,抽检农资产品总数26件,查处问题41个,调解农资纠纷35起,立案查处26起,营造了良好的“三农”发展环境。2020年11月,黄州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被农业农村部授予“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荣誉称号。(罗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