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登记管理工作,必须着眼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站在更高起点上,确立创新思路,明确创新方向。当前,主要是遵循“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原则,按照“顶层设计、立法先行,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强化措施、协同推进”的思路,尽快实现“四个转变”,即登记管理体制由单一封闭型向多元开放型转变;法人治理结构由低效滞后型向高效先进型转变;日常登记管理由要我登记型向我要登记型转变;登记机关作风由被动应付型向主动服务型转变。
(一)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登记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开展法人治理结构理论政策研究、宣传和业务培训。加速推进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密切配合做好教育、医药卫生、文化等行业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为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按照法人治理结构运行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服务保障工作。密切关注事业单位改革进程,充分发挥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优势,积极参与配合做好事业单位调查摸底、清理规范、检查督导、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法人资格注销登记等工作,确保事业单位改革顺利完成。三是调整理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体制。抓住深化改革机遇,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相关职责,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调整理顺登记管理体制涉及的内外关系,调整登记管理范围,健全完善登记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登记管理工作作用,为事业单位法人依法独立运行创造更好的体制环境。
(二)强化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
一是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年检质量监管制度。研究明确年检中开办资金合理比例、业务范围核准、相关资质统一性等问题,进一步细化规定,统一执法标准,加强实地核查和实质审查,保证年检质量,更好地发挥年检作为目前基本监管形式的作用。二是建立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公开制度。全面落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办法》,强化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信息披露制度,除涉密事项外,所有事业单位法人都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跟踪收集社会对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公开后的反应,及时依法处理有关问题。三是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绩效评估制度。借鉴国外相关实践经验,研究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事业单位法人绩效评估体系,明确评估主体、内容、程序和方法。研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拓展评估途径。研究发挥评估结果的作用,把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事业单位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四是建设事业单位法人诚信体系。借鉴其他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经验,围绕事业单位法人在运行中存在的诚信问题,针对事业单位法人诚信体系建设的特点和途径,逐步形成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信用等级体系,拓展事业单位诚信体系监管途径。五是建立与相关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广中央编办联合相关部委建立的相互配合、规范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工作机制的经验做法,更好地发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为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合法凭证的作用。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建立与相关部门共享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平台,形成彼此呼应、联合共管机制,更好地发挥相关部门的监管作用。
(三)创新事业单位日常登记管理
一是全面推进网上登记管理。充分发挥网上登记管理的创新作用,继续抓好网上登记管理培训,加强技术指导。及时做好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的运营维护,促进及时研究解决系统运行中产生的问题,推动系统功能完善。不断拓展网上登记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二是调整优化登记管理事项办理程序。科学设置执法机构,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实行登记管理事项受理与审查分开,进一步规范办理行为。探索和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联合办公的办法,总结推广登记管理事项进入政务服务大厅的经验,进一步规范细化登记管理工作流程,降低行政成本,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三是研究解决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等问题。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没有进行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摸底,把握总体状况,完善相关政策,创造条件促进非法人事业单位转化为事业单位法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解决部分事业单位“双重法人”问题。(王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