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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从紧控制机构编制 实现机构编制“零增长”目标

2013-07-17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6月21日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机构编制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机构编制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新林到会作重要讲话。 

  陈新林要求,2013年我市机构编制工作要增强服务大局能力,统筹兼顾,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推进法制化”为核心,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推进机构编制创新,开拓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水平。 

  对今后一个时期的机构编制工作陈新林强调,一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章制度。坚持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事项,必须严格按程序和管理权限审批,认真遵守机构编制“五不准”纪律。为加强人员编制管理,要严格执行备案制度,进一步严肃编制纪律,从源头制止超编进人和无序进人。 

  二要认真抓好机构编制核查。这是今年中编办、省编办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梁惠玲同志对此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编委已印发了《鄂州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核查工作,一是正确认识核查工作。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要求,通过对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编外用人情况等核查,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基础,盘活编制存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切实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核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保核查成效。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这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各级编办主任作为本地核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本部门、本单位核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地本单位机构编制核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四是严肃核查纪律。对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五是形成合力。核查工作,编办是牵头部门,纪委、组织、财政、人社部门应积极配合,全市准备成立六个检查组,从以上相关部门抽调副县级干部带队,确保核查工作11月底全部完成。 

  三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全省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今明两年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下步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清理规范到位。去年按照省委办、省政府办鄂办文[2011]57号文件精神,对我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历史沿革、编制性质、编制数额、实有人数、领导职数等进行了摸底,全面掌握了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下步还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应予以撤销;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应予以整合。二是制定事业单位分类目录。我市事业单位共795家,从业人数近2万人,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从事公益服务类细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三是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是事业单位内部运行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今年市中心医院已被列为全省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我们将在市中心医院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理事会、监事会、院长三者之间相互制衡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模式,为全省乃至全国积累经验,提供模板。 

  四要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是维护机构编制纪律权威性、严肃性的重要手段。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工作越来越重视,每年都要开展有关机构编制专项检查。今年我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重点,一是积极开展预防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将机构编制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党校教学内容,强化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纪律意识。二是建立健全协作督查机制。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各地、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健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构建预防更加有效、监督更为严密、查处更为有力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三是加大违规行为处理力度。坚持原则,制度面前没有特殊的人,也没有特殊的事。敢于碰硬,对违纪违规问题实行“零容忍”,一查到底,进一步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鄂州市编办   朱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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