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制 常 识
“四先四后”的管理措施:
一是先入编后列入财政预算;二是先核编后核工资;三是先核编后考核;四是先核编后调动。
三个一”审批制度:
全市机构编制事项一律由市编委及其办公室承办,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市编委一家发文。
事前沟通制度:
凡须按程序报编委或编办审批(审核)、拟调整的机构编制事项,各地各部门正式报送前,都应与编办沟通。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是指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编制,组织人事部门在编制限额内使用编制,财政部门按照编制使用情况核定预算、核拨经费,共同推动实现行政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的实名制目标的一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鄂州市编办 朱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