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6日,恩施州编办正式启动了行政服务事项“一周办结制”:工作人员办理本级、本部门权限内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与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相关联的行政服务、收费以及群众投诉等事项时,必须在一周内办结。5个月以来,恩施州编办按照依法整合、精简效能、积极稳妥、集中办理的原则,在现有编制数、内设机构数不增加的前提下,通过撤、并、改等方式,将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到一个科室(行政审批办公室),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按照部门权限,对程序简易、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政策规定可当场办结的,承诺时限为即办;程序、条件等相对复杂、不能当场办结的,承诺时限为1至5天;对特殊原因不能在一周内办结的要说明理由,并承诺具体办结时间。今后,州编办将把行政服务事项“一周办结制”的落实情况作为治庸问责的重点内容,接受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监督,切实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为社会服务,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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