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 142280000206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经济开发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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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经济开发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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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促进我州民族经济发展服务。协助对有关民放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论证、评估;引进技术和资金开展民族商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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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恩施市东风大道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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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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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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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非财政补助(经费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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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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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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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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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89 |
47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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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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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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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我中心设立、变更、注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或者备案,并提供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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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年来,恩施州民族经济开发中心在州民宗委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紧紧围绕我委2014年主要工作思路和任务目标,以完成本部门工作目标责任为立足点,开拓创新,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合理的制定了全年工作计划和安排,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完成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配合清水走廊维护管理工作。清水走廊是恩施市政府重要的惠民工程,为恩施市市民休闲、健身等提供了良好舒适的环境。每年恩施市相关部门都会加强对清水走廊的维护管理,我中心积极配合,以确保这一工程永续发挥作用。 二、对中心房产进行维修改造,使其保值增值。我中心在东风大道拥有房产共计5200平方米,房屋处于老旧状态,为使其继续正常使用,并保值增值,我中心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对该房屋进行维修改造。 三、按照省委相关文件,为了加快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建设和服务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对外开放的水平,充分利用并盘活州民族经济开发中心现有资产,经请示州人民政府及省民宗委领导同意,在现有国有土地上,建设州民族宗教服务中心,进一步增强服务少数民族群众,服务民贸民品企业,服务生态文化旅游业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的能力。目前该项目正在有条不紊地建设当中。 四、为促进民族经济发展服务。2014年,中心切实履行职能,协助州民宗委经济发展科做好民贸民品等各项工作。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优惠政策在2014年得到了较好落实。全年共有800多户民贸民品企业享受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共享受利息补贴9000多万元 五、清理收回原借出的资金及收取资金占用费。 六、完成上级单位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临时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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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组织机构代码证(2011.5.17-2015.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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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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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袁超群 联系电话:18371850649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