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 142280000192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府采购办公室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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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府采购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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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负责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采购范围、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监督检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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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恩施市舞阳大街一巷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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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毛斌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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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2.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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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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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恩施州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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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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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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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 |
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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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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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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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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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4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我们按照严格管理,强化监督,规范程序,公平公正,优化服务,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积极做好政府采购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州本级累计完成政府采购30794.47万元。 一、把项目关进笼子,力争“应采尽采、应编尽编” 党政机关日常购买的项目品目繁多,资金支出数量大,如何管好用好这部分资金,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是财政部门面临的重要任务。最有效的途径就是把项目关进政府采购的笼子,明确政府采购的范围,做到“应采尽采、应编尽编”。只有这样,才能节约资金,预防腐败。为此,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政府采购目录,把采购项目范围关进政府采购目录的笼子,今年,我们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的通知》(财库【2012】56号)的有关分类及编码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湖北省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13】72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代州人民政府拟定了2014年恩施州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关于印发2014年恩施州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13】69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到各县市和州直各部门,同去年相比,采购目录范围进一步扩大,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从2013年的129个项目增至今年的279个项目;二是审核政府采购预算,把采购项目预算关进部门预算的笼子,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才能有政府采购的支出,为此,我们严格按照部门预算“二上二下”程序审核各单位随部门预算一起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对凡属应该纳入政府采购预算而未纳入的项目进行了详细审核,同时,在审核过程中对各单位编报的政府采购预算进行指导,确保采购单位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细化。三是严格审核,把采购项目审批关进制度规定的笼子。依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在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恩施州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中,对集中采购的限额标准和审批、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采购项目计划的申报和审批、采购资金的支付审核等环节作出了严格规定,在单位申报采购项目时,按照规定从是否有政府采购预算、是否达到了集中采购限额标准、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资金等环节严格审核。 二、强化管理,突出重点,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复杂,任务重,要管好政府采购工作,必须结合工作实际,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做到有的放矢。今年,在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上,突出抓了 个重点。一是加强政策宣传,积极沟通,增强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自觉性。主要宣传对象是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就一个单位而言,他们是一个单位政府采购政策的决策者和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人,只有提高单位分管领导的认识,明确利害关系,增强自觉性,只有让具体经办人员熟悉采购制度,知晓工作流程,才能确保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良好开端;二是规范评审,组织培训,充实政府采购专家库。政府采购专家的数量关系着评审工作的开展,政府采购专家的水平关系着评审工作的质量。为满足评审工作的需要,确保评审工作的质量,我们对原有政府采购专家库进行了充实,依据相关规定,对政府采购专家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细化了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类别,目前,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分为十三类,政府采购专家共145人,同时,还组织了政府采购专家培训,新的政府采购专家库从今年8月1日已正式运行。三是建立台账,规范公务用车维修。公务用车维修项目杂,问题多,管理难。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维修,认真执行恩施州财发〔2014〕17号文件确定“1+4”报价法,我们专门召开了公务用车维修协议供货商会议,对有关制度进行了再次重申,同时,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公务用车维修协议供货商进行了经济处罚,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四是加强会议审批,严控“三公”经费。今年,我们首次将会议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为规范会议的审批,防止单位将“三公”经费转移至会议费列支,依据《恩施州州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恩施州财规【2014】4号)要求,我们制定了审批流程,首先,单位在召开会议前,必须先申报《政府采购月计划表》,并附会议通知复印件(一、二类会议必须附州委或州政府审批文件,三类会议应当报经州分管领导审批)和会议预算清单(必须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次采购办严格按照《恩施州州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恩施州财规【2014】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对提交资料不全和超过预算的,不予审批。五是确定协议供应商,规范协议供货。协议供货是政府采购的一种供货方式,为确保供货商的资格、供货的价格和供货的质量,做到资格有效、价格公平和质量优良,我们对2014年协议供货商进行了公开招标,确定了146家协议供货商。 三是采取措施、细化办法,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重要保障,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执行必须有具体的措施和细化的办法来予以保证。主要抓了三项工作:一是执行规章,规范操作。为加强对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管理,财政部于2013年13月颁布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简称财政部74号令),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2004年财政部颁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简称财政部18号令)后,又一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部门规章,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一方面严格遵守,依规执行,一方面加强与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沟通,强化指导与监督,确保执行到位。二是依据规定,细化办法。2014年1月8日,省财政厅 省审计厅联合下发了《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采发〔2013〕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14年2月1日起实行。为确保执行,我们根据《管理办法》,细化了表格。在省下发《管理办法》原有2个附表的基础上,增加了3个附表,共5个附表;将《管理办法》、表格在州财政局官方网站上进行了公告;规定程序,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我们对单一来源采购的审批作了进一步明确。三是当好参谋,提好建议。在政府采购中,有些项目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领导审批时,会征求部门的意见,作为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所提的建议,对领导决策和政策的执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给领导当好参谋、提好建议,我们坚持依据合法,建议合理,办事及时,审核上报,确保了领导决策的正确和政策法律的执行。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政府采购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是政府采购的重要原则,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管,是法律赋予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财政部门可谓是任重道远。为此,主要抓了 个方面。一是明确监管职责,按照《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明确监管的范围、监管的重点和承担的责任,杜绝不良行为的发生;二是加强重点监管,对纳入集中采购的项目从计划审批到招标文件备案,从信息发布到开标评标,从资料档案到资金支付等环节做到监管全覆盖;三是认真处理投诉,投诉是《政府采购法》赋予供应商的权力,供应商的投诉对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共接到投诉3起,分别是恩施州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仪器采购项目的第二包、第三包和湖北民族学院医学形态学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在接到投诉后,我们立即开展调查,搜集资料,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做出了处理决定;此外,我们还对质疑的恩施州优抚医院电梯采购和恩施州公安局电梯采购两个项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五、练内功、强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政府采购政策性强、要求高、涉及面广、服务对象多,在政府采购工作中,我们既是法律政策的管理者、执行人,也是为采购人服务的服务员,更是财政部门的服务窗口,代表着财政部门的形象。政府采购的工作性质对我们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为此,我们一是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政府采购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包括采购方式,操作程序和法律责任等,为做到知法、守法,按照局党组提出的打造法治财政目标,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熟悉相关规定,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确保操作执行符合法律规范;二是加强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学习,政府采购具体有5种方式,每种方式的操作又各不相同,而且随着政府采购的不断规范,新的规定又在不断出台,为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和新变化,我们把加强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学习当做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加强学习,努力为自己充电;三是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在政府采购中,我们始终坚持执行政策和具体操作的有机结合,为采购人所想,在工作态度、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和优质服务上下功夫,力求做到政策解释耐心,采购人办事舒心,工作程序优化,办事效率快捷,服务态度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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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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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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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情况 |
填表人: 张卉 联系电话:8221934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