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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财政管理局2014年度法人年度报告书公示

2015-07-16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事证第   142280000187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财政管理局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财政管理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加强农业税征收管理。根据相关法规,负责农业税收管理、组织地方财政收入、开辟农村税源;负责农税减免上报等事宜。

    

恩施市舞阳大街一巷14号

法定代表人

吕春建

开办资金

7(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恩施州财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

1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1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一、组织开展全州乡镇财政“争创十佳”活动。2014年1月,下发《恩施州乡镇财政开展“争创十佳”活动的实施意见》,经过逐级评审推荐和公示,12月下旬,对恩施市芭蕉财政所等10个单位授予“十佳财政所”称号,对田呈高等10人授予“十佳财政所长”称号,对彭贵星等10人授予“十佳乡镇财政专管员”称号。 二、组织开展全州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月活动。2014年2月,制定下发《恩施州开展乡镇财政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决定从2014年起,每年3月份确定为全州乡镇财政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月,8个县市及90个乡镇财政所均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98个,1670名财政干部参与宣传月活动,覆盖全州2600多个行政村。 三、指导全州基层财政所建设。一是指导和督办2014年规范化乡镇财政所申报工作。下发《恩施州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考核和规范化财政所申报工作方案》,召开全州工作督导会。2014年全州向省申报的26个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单位全部通过省厅实地考核验收。二是加强乡镇财政所内部监督检查。下发《恩施州乡镇财政所内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乡镇财政所自查面100%,县市监督检查面在30%以上。三是开展乡镇财政文化建设。下发《恩施州开展乡镇财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州90个财政所都安排了一定额度专项经费,都建立了各具特色的财政文化墙和廉政建设墙。 四、督导做好农村财政财务宣传培训工作。2014年,督导8县市举办各类培训16期,共培训乡镇财政所村级财务代理人员1820人次、乡村两级干部及村报账员4174人次,做到全州乡镇办、村委会全覆盖。向省上报宣传信息和工作动态84条(期),在局内外网发布信息66篇(条)。在《中国财经报》《恩施日报》等媒体发表文章7篇, 五、2013年度农村综合改革通过省考核评估。 六、大力推进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一是代拟2个文件,即《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州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恩施州“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指标体系的通知》。2014年4月底,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复,我州首批美丽乡村试点村确定为20个行政村。 七、认真完成提案办理任务。2014年,主办提案2件,会办提案2件。办理结果被州政协作为提案办理典型范例汇编成册印发全州。州财政局被评为提案办理先进单位。 八、认真完成项目绩效评价。2014年4月,下发《恩施州2013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及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方案》,组织4个工作组完成8县市考核评价工作,并向省上报《绩效考核评价报告》。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无情况

填表人: 张卉  联系电话:8221934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