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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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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州八届人大一次会议20180081号建议的答复

2018-08-14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刘兴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恢复全州乡镇教育管理机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州教育工作的重视,您提出的我州乡镇教育管理机构的情况非常符合我州乡镇教育的现状。

一、我州乡镇中心学校体制存在的问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02]2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撤销乡镇教育管理机构的通知》(鄂政办发[2002]50号)以及恩施州办发电[2003]4号文件精神,乡镇教育管理机构彻底撤销后,乡镇直初中为中心学校,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存在以下问题:

(一)主体责任不明。中心学校是特定时期教育改革的产物,2002、2003年连续两年发文彻底撤销乡镇教育管理机构成立中心学校,乡镇教育行政管理服务职能被削弱,文件规定“乡(镇)有关教育工作由乡(镇)长直接负责,乡(镇)可在核定的行政编制内确定一至两名助理或干事协助乡(镇)长管理具体教育事务”,实际上未得到有效落实,中心学校仍承担着各种教育管理职能,主体责任含混不清。

(二)无人员编制。现有的乡镇直初中即为乡镇中心学校,但实际上初中学校不可能去管理全乡镇的教育工作,管理服务职责必须有专职人员去完成,乡镇中心学校没有专门的人员编制,只能从乡镇内其他学校在编教师中抽调,其编制关系等仍在原单位,占用了教学人员编制。

(三)经费没有保障。乡镇中心学校不是法人单位,因此财务不是独立核算,没有专门的经费预算,运转经费无保障。各县市十分重视乡镇教育管理,在地方财力十分有限的条件下,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中心学校运转,推进乡镇教育管理工作开展。由于各地财力不同,乡镇教育机构的经费保障不一致;机构也不是独立的预算单位,大部分中心学校要挂靠中学编制预算;经费主要靠地方政府投入,得不到上级专项资金的支持。

二、全州乡镇教育管理机构存在的必要性

一是恩施州教育管理现状所需。恩施州地处贫困山区,山大人稀,点多面广,布局分散。全州现有中小学(含教学点)1197所,在职教职工22747人,在校中小学学生386550人。各县市教育局仅有十几个在编公务员,不能有效的直接管理和服务到农村每一所学校。

二是管理服务职能所需。当前,教育部门在乡镇需要管理和服务的事务有:学校建设、教育教学、教研教改、教师培训、政工人事、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学校财务核算和内审、政府采购、学校后勤、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学校安全、民办教育、综治维稳、信访、关工委等工作,尤其是贫困山区县市,还要承担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的艰巨任务。但是按照国办发[2002]28号和鄂政办发[2002]50号文件规定,中心学校的职责只负责乡镇教育教学业务管理,没有其它管理和服务职责,以上职能无法依法履行。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在机构设置上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撤销乡镇教育管理机构是中央、省的精神,如果在没有得到省级支持的情况下,恢复机构设置属于违背上级精神。而且乡镇的机构和编制实行省管制度,市州一级没有设置乡镇事业单位的权限。鉴于此,州编办、州教育局可以将我州乡镇教育的现状向省多汇报,争取得到省的支持。

(二)在财政经费上财政局拟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要积极配合机构编制部门和教育部门,争取完善乡镇教育管理机构政策;二要加大与县市财政、教育部门的联系,共同研究解决乡镇教育管理方面经费投入问题,力求中心学校经费保障水平不低于所在县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费保障水平 ;三要加大地方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政策,解决老旧房屋维修改造问题。

 

 

                     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