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注销登记,现予公告。
1、“长江航道测量(武汉)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长江航道测量(武汉)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有平
注销理由 根据航道函人劳字〔2008〕14号文《关于请求将长江航道测量(武汉)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关资料移交国家事业单位登记局进行登记的函》,长江航道测量(武汉)中心已移交至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行登记。
设立时间 2007-03-19 00:00:00.0
注销时间 2023-08-08 17:2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