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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公告第53号

2016-09-30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宜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53号)

 

1、“宜昌市运河公园管理处”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宜昌市运河公园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

张启荣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运河片区(含城东公园、运河公园、运河沿线整治区域及周边新建市管公园)范围内绿地、水域、园林景观和公园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住所

宜昌市港窑路20号运河公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500MB0X614608

举办单位

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