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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公告第50号

2016-06-12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宜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50号)

 

1、“宜昌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宜昌市重大文化活动统筹办公室)”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宜昌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宜昌市重大文化活动统筹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邹正海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监督管理市属国有文化资产,组织实施全市重大文化活动。履行市属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 推进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 拟定市属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制度 指导推进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重组 建立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统筹协调全市常规性重大文化活动 策划组织城市形象宣传 协调指导全市非常规性重要文化活动

住所

宜昌市胜利四路522号楼四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500MB0Q337464

举办单位

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

 

2、“宜昌市市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宜昌市市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骏

开办资金

48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集中保障市直机关按照上级车改规定纳入平台的行政执法用车需求 集中保障市直机关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出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特殊任务用车需求 负责本中心所有车辆的资产管理、安全管理和检修维护等工作

住所

宜昌市西陵区云集路45号滨江一号小区1号楼四层412-41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500MB0X43633Q

举办单位

宜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