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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公告第48号

2015-12-30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宜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8号)

 

1、“宜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宜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法定代表人

余勤

开办资金

50.5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不动产登记提供服务。 负责城区房屋、林地、土地等不动产的受理、审核、登记和发证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调处不动产权属争议 不动产登记权籍档案管理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及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建设和维护

住所

宜昌市沿江大道129

证书号  

事证第142050000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