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4号)
1、“宜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宜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法定代表人 马达双
开办资金 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依法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住所 宜昌市沿江大道43号
证书号 142050000564
2、“宜昌市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宜昌市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法定代表人 洪钧
开办资金 5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的综合执法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水行政管理、水污染防治等涉及水资源保护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行政监督检查权组织查处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水资源保护违法案件 负责对黄柏河流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水资源保护和管理 、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水工程管理进行巡查和处理
住所 宜昌市发展大道60号(中灌中心大楼内)
证书号 142050000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