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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公告第41号

2015-04-02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1号)

 

1、“宜昌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宜昌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宜昌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宜昌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陈军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研究拟订实施城区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划和计划 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 保障房建设、分配和退出管理 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核 安置房分配管理 住房保障档案和信息系统化管理 推进住房制度改革 经营管理城区国有直管公房 指导县市区住房保障业务工作

住所

宜昌市西陵区献福路32

证书号

142050000551

 

2、“宜昌市政协机关文印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宜昌市政协机关文印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中友

开办资金

1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市政协机关文件、会议材料印制等服务工作

住所

宜昌市沿江大道103

证书号

142050000552

 

3、“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杜丛山

开办资金

56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初任公务员和新招(录)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 承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承担军转干部培训及企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能力培训 承担劳动就业培训等服务工作

住所

宜昌市绿萝路29

证书号

142050000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