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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第39号

2015-03-06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 (变更公告第39号) 

 

1、“宜昌市市直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为市直企业离休干部提供相关服务。承担市直破产、关闭和改制后无主管部门企业离休干部的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原:为市直企业离休干部提供相关服务。负责市直破产企业和无主管部门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指导、协调市直企业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证书号        142050000391

 

2、“宜昌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公告事项: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为搞好计生提供药具管理服务。 拟定实施计生药具工作规划、制度和规范 拟定药具专项经费计划方案 编制计生药具工作经费预决算 承担市级药具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等工作负责计生药具宣传和新产品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负责对县市区计生药具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原:为搞好计划生育提供药具管理服务。 拟定和实施全市计生药具工作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拟定全市药具专项经费分配和需求计划方案 编制全市计划生育药具业务工作经费年度预决算 承担全市药具业务管理、宣传培训和基层指导 协同相关部门对计划生育药具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证书号        142050000180

 

3、“宜昌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公告事项:

开办资金的变更    508万元(原:294.8万元)

证书号        142050000404

 

4、“宜昌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开办资金的变更    440.74万元(原:16.8万元)

证书号        142050000046

 

5、“宜昌市急救中心”公告事项:

开办资金的变更    809.98万元(原:486.12万元)

证书号        142050000401

 

6、“宜昌市林木种苗管理站”公告事项: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承担林木良种生产、选育、引种、示范与推广工作;负责林木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和仲裁工作;承办市林业局交办的有关林木种苗管理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和服务性工作(原:受委托负责全市林木种苗行业管理组织林木种苗选育、引种、繁殖、推广及林木种子调剂 承担全市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和日常管理工作)

证书号        142050000430

 

7、“宜昌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宜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宜昌市林政稽查大队)”公告事项: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为林业发展提供病虫鼠害防治检疫保障。 负责林业植物检疫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经营、加工利用木材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野生动植物资源、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调查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协助陆生动物疫源疫病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原:为林业发展提供病虫鼠害防治检疫保障,为保护森林资源提供林政稽查保障。森林病虫鼠害防治管理森林病虫鼠害预测预报 森林病虫鼠害检疫与执法 森林病虫鼠害防治与检疫技术培训 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技术开发与推广 森林病虫鼠害防治与检疫宣传 林政稽查 林政案件查处林业政策宣传 野生动植物管理稽查)

证书号        142050000049

 

8、“宜昌市白蚁防治研究所(宜昌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公室)”公告事项:

开办资金的变更    1097.1万元(原:557.4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承担城区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和残疾人、低保户等困难家庭的白蚁灭治公益服务工作 承担白蚁防治科研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承担白蚁防治新技术、新药物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城区白蚁防治协会工作(原:为防治白蚁提供技术服务。 白蚁预防 白蚁检查与灭治 白蚁防治药剂研制 防治白蚁研究 防治白蚁技术咨询)

证书号        142050000067

 

9、“枝江市白洋镇卫生院”公告事项:

开办资金的变更    699万元(原:255万元)

证书号        142050000516

 

10、“宜昌市儿童公园管理处”公告事项:

开办资金的变更    530.63万元(原:339.59万元)

证书号        142050000248

 

11、“中共宜昌市委机关卫生所”公告事项:

开办资金的变更    35.5万元(原:1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负责为市委机关干部职工以及离退休干部职工提供医疗服务保障(原: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与护理 预防保健 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

证书号        142050000192

 

12、“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告事项:

开办资金的变更    5213.94万元(原:2838.8999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防疫保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 承担疫情及健康信息管理 承担疾病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 开展公共健康状况监测评价 承担健康教育促进工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技术与应用研究 协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处置工作(原:为人民身体健康服务。 疾病预防与控制 应急预警与处置 疫情收集与报告 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 应用研究与指导 技术管理与服务)

证书号        14205000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