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38号)
“宜昌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
单位名称 |
宜昌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唐聪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服务保障。 承担在宜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管理的相关服务工作 承担对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加强民族团结和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 协助处置涉疆少数民族人员的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 协调做好在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社会保障、权益保障、创业就业、子女入学等服务工作 |
住所 |
宜昌市二马路26号 |
证书号 |
142050000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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