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事业单位登记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事业单位登记

设立公告第38号

2014-11-21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38号)

“宜昌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宜昌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唐聪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服务保障。 承担在宜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管理的相关服务工作 承担对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加强民族团结和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 协助处置涉疆少数民族人员的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 协调做好在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社会保障、权益保障、创业就业、子女入学等服务工作

住所 

宜昌市二马路26号

证书号 

142050000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