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33号) 1、“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方霞 开办资金 10万元 业务范围 负责辖区疾病控制、公共卫生应急及日常流行病监测报告 负责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住所 宜昌市发展大道55号 证书号 142050000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