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32号)
1、“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就业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 李金波
开办资金 19.11万元
业务范围 负责就业再就业、居民社会保险、人才交流、人员招聘、人事代理等工作
住所 宜昌市发展大道55号
证书号 142050000532
2、“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法定代表人 胡鑫铭
开办资金 10万元
业务范围 负责高新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住所 宜昌市发展大道55号
证书号 142050000533
3、“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库收付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库收付中心
法定代表人 高明
开办资金 10万元
业务范围 配合区财政部门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建立预算单位收支总账及分类管理系统 承担财政资金审核工作 办理财政支付业务 负责国库收付中心信息网络建设、管理和维护
住所 宜昌市发展大道55号
证书号 142050000534
4、“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法定代表人 李君健
开办资金 10万元
业务范围 负责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住所 宜昌市发展大道55号
证书号 142050000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