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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促进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规范工作

2013-07-15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为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的管理,促进登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更好地为事业单位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定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宜昌市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工作举措,对1998年以来的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年度报告的提交与审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换领与补领以及对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在档案部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重新进行了整理归档,共整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400多盒4000余卷。

  一是领导重视,加大硬件投入。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中应配置符合档案管理标准的设备设施的要求,市委编办领导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在办公用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腾出房间建立专门的档案室,投资3万多元购置了档案室专用的七组标准密集架,配置档案专用电脑、空调和抽湿机等,按规范要求重新印制了登记档案专用盒、各类卷宗封面等,统一了档案盒的样式和厚度,使档案盒美观、整齐、方便保存。

  二是全面清理,查漏补缺。对历年来登记管理过程中形成的400多个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材料进行全面清查、审核,根据归档范围、归档时间等规范要求,核实有效材料,剔除无效材料,对不合格的材料重新按要求予以规范,对部分事业单位材料不完善的,督促事业单位按要求提交所缺档案资料,确保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有效、清晰,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三是按照标准,规范归档。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和“一户一档”的档案管理要求,分户分类分件对各事业单位登记档案进行整理,规范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按照登记(备案)、变更、注销、年检、其他登记管理进行分类、排列、组卷、编制目录,统一立卷归档保存,所有档案盒按登记证号编排,存放整齐,并明确专人负责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的日常管理。编印了《宜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查询目录》,方便资料的归档、查找和利用。

  四是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为集中统一地管理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的利用,制定了《宜昌市事业单位登记档案收集、整理及查阅制度》。对登记材料整理归档的范围,档案管理人员职责,查阅档案的权限、程序、时限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上墙公示。

  近几年,已接待内部查档人员300多人次,接待外来查档人员100多人次。(宜昌市委编办梅爱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