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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30余家审批职能部门设立行政审批科

2015-12-04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今年来,宜昌市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采取单设、挂牌等方式,在30多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直部门设置行政审批科。

一是单独设置。对发改委、住建委、环保局、卫计委等行政审批事项较多,办件量较大的市直部门,单独设置行政审批科,集中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服务工作。调整后,各单位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总量等维持不变。如根据商贸体制改革要求,实行减一增一,撤销市商务局农贸市场管理科,新设行政审批科,确保内设机构不增,职能转变到位。

二是挂牌设置。对经信委、民宗局、财政局、粮食局等行政审批事项较少,办件量不大的市直部门,采取在原有内设机构加挂牌名的方式,设置行政审批科,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及原内设机构工作职责。例如,针对市财政局仅有“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资格认定”一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实际情况,在承办业务科室会计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名,承担行政审批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