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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宜昌市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点任务

2013-07-15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一是立足经济建设四大主战场,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体制改革步伐。按照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的目标要求,立足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四大经济主战场,进一步调整完善高新区管理体制,推进宜昌新区、三峡枢纽港管理体制建设,探索建立宜昌旅游新区管理体制。

  二是加快完善城乡一体化建设体制机制。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总体部署,对市委确定的11个市级统筹城乡发展试点镇,参照中央和省关于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加快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三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按照“强化中间,剥离两头”的总体要求,加快完成市级事业单位的分类,制定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四是加快完成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精神,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原则上应于2013年9月底完成。目前,主要加快制定改革方案,待省里出台正式意见之后,抓紧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