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性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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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具体内容 |
1 |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内容,积极参与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考试平台专题学习和考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 |
2 |
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 |
3 |
深化《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六大六全”活动,加大“宜律说法—民法典解读”系列视频推送覆盖力度,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 |
4 |
开展党内法规知识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党建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相互融合。 |
5 |
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江大保护等中心工作,持续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 |
6 |
落实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组织好本部门本系统工作人员参加2021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 |
7 |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宣传日(周、月)、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面向社会集中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向社会公众普法,加大以案普法力度。 |
8 |
各行业部门强化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服务管理过程中的释法说理,围绕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依法治理专项行动。 |
9 |
积极参加法治动漫微视频、“我与宪法”微视频等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加强机关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 |
注:各市直单位牵头负责普法工作的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各市直单位具体负责普法工作的内设机构为责任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