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
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宜事登发〔2016〕1号
市直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规定,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维护其合法权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我局自2016年1月1日至3月31日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事业单位法人应按要求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报送上一年度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公示范围
凡经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领取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所有事业单位法人。
二、年度报告公示时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三、年度报告公示内容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
2.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3.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4.资产损益情况;
5.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6.绩效和受奖惩情况;
7.涉及诉讼情况;
8.社会投诉情况;
9.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10.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四、年度报告公示流程
1.材料准备。事业单位法人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自查,预先备好年度报告公示内容,以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2015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的纸质文件和扫描电子文档(每个扫描电子文档须小于100KB)。
2.网上提交。事业单位经办人员登录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网上填写并提交《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同时直接上传资产负债表、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等扫描电子文档。完成网上提交后,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形式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事业单位经办人员应适时上网查看回复信息。如被登记管理机关“退回修改”,应按提示信息修改相应内容,再次网上提交。
3.下载报签。事业单位经办人员登录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收到登记管理机关的形式审核通过回复意见后,应及时在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下载《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交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就相关填报内容及公示事项进行审定签章,并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然后,将经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审定签章的《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报举办单位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和保密性审查,对确定不涉密的事业单位,举办单位签署“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对确定有涉密事项的事业单位,举办单位则签署“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经保密审查不能向社会公示”的意见。
4.材料面交。事业单位经办人员将经举办单位审查并已签字盖章的《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2015年度末加盖单位财务章的资产负债表、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等纸质材料各1份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交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材料齐全的,当场领取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报告公示。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结束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通过宜昌市机构编制网、“信用宜昌”网等网站向全社会公示年度报告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五、注意事项
1.换发新版证书。根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33号)和《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改版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编办函〔2015〕129号)要求,市登记管理机关自2016年1月1日起,结合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一并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换证工作,赋予事业单位法人存续期间保持不变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市登记管理机关在办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设立登记、变更登记、证书补(换)领时,一律发放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采用系统自动生成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替换原有的12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同时在证书上增加二维码防伪标识。
2.网上在线申报。年度报告一律网上提交,市登记管理机关网上受理,并对年度报告进行形式审核。今后涉及事业单位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证书补(换)领及年度报告等事宜均应通过网上在线申报。
3.涉及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先办理变更登记再报送年度报告。变更登记事项一经市登记管理局在线核准,即可在线申报年度报告,然后同时报送变更登记和年度报告的纸质材料。不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事业单位,在完成年度报告报送任务后换领新版5年有效期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 网上办理变更登记和年度报告操作步骤。打开IE浏览器,进入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事业单位用户登录页面(网址:http://gjsy.gov.cn/xxxz/xxtb/201403/t20140327_2594.html)。单击“非试点省:申请变更登记”或“非试点省:申请年度报告”,进入登录方式选择页面。滑动鼠标,选择“图片登录”,单击“浏览…”,选择市登记管理机关提供的“图片密码”电子文档,单击“打开”,输入验证码,单击“登录”,进入变更登记或年度报告网上提交页面,然后根据提示提交相关材料。未领取“图片密码”的事业单位,请联系QQ:228302770领取“图片密码”电子文档。
5.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其载入登记管理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失信名录,并将其失信情况发布于“信用宜昌”网。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业务咨询服务电话:6252787
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咨询服务电话:6851253
附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宜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6年1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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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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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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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单 位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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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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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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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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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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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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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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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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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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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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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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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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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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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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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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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 认可或执 业许可证 明文件及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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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 受奖惩及 诉讼投诉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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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其 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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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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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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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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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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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意见(含 保密审查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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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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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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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送日期: |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系统自动生成;
2.( )年度:填写上一年。如201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报送年度报告,应填写(2015)年度;
3.单位名称:填写第一名称,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按法人证书登记事项内容填写;
6.资产损益情况:分别填写本单位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合计”或“所有者权益合计”科目的数额;
7.网上名称:填写后缀为“.公益”或“.政务”的中文域名,没有的不填写;
8.从业人数:填写实有在职人数,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短期临时工等;
9.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执行情况:上一年度是否按规定申请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10.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填写上一年度内以下情况。
(1)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
(2)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哪些具体的业务活动;
(3)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用数字说明);
(4)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5)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1.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证明文件及有效期:填写本单位业务范围涉及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文件,涉及多项的,应分别填写、并证明有效期;
12.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绩效”填写举办单位或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的绩效考评及结果;“受奖惩”是否受到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的以奖励和惩处以及所受奖惩的项目,不包括针对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诉讼投诉情况”填写是否有诉讼及社会投诉及具体内容;
13.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填写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的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等;
14.事业单位委托意见: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15.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举办单位应当对事业单位填写的情况认真核查,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注明日期,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签署如下意见,情况一:“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只盖公章未签署意见的视为此种情况);情况二:“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经保密审查不能向社会公示。”(属于情况二的,应该事先与登记管理部门沟通确认)。
16.填表人联系电话和填报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请勿漏填。
注:
1.表内涉及的数字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填写纸质文件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用钢笔、签字笔(蓝黑或碳素墨水)或毛笔填写。书写工整,字迹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