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召开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于6月23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行动方向,推动全系统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要求,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聚焦生态环境垂管改革工作。局党组重申,凡是涉及机构编制事项,必须作为“三重一大事项”专题研究讨论,集体决策后上报。
二是严守纪律规矩,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纪律,在机构编制人员等情况发生变化后,第一时间先向机构编制部门请示汇报,经审核批准后,再按相关程序尽快办理。在编人员跨单位调整岗位前,先按程序理顺编制关系,及时办理人员上下编手续,避免混编混岗。妥善保管《人员编制手册》和编制卡片等档案资料,实时更新“湖北省机构编制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上机构和人员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是规范管理分局,用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摸清县市区分局机构性质、编制类型及人员数量等底数,在不改变现有机构、编制前提下,提出各县市区分局人员调动、引进人才、公开招聘等建议方案,不断优化人员结构,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市生态环境局 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