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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提前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2020-05-26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市委编办立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职能,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年度报告公示,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全面完成公示工作。
  一、早部署,明确要求。市委编办领导高度重视公示工作,去年底印发《中共宜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就公示工作内容、时间、应提交的材料、报送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提供示范文本供事业单位参考,增强工作的指导性、操作性。文件还首次对不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单位,明确了问责措施。
  二、强指导,优化服务。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减少办事人员跑路和聚集,市委编办及时调整了督导方式,通过网络平台、电话、QQ群、远程协助等方式指导培训办理人员,坚持每天通报已完成公示工作单位名单或未完成单位名单。针对中省在宜单位和工作相对滞后的举办单位,进行一对一、点对点指导和催办,及时解决报送信息遗漏、不准确和系统操作错误等问题,确保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强监管,严格审核。严格按照公示工作要求和填报指南认真审查材料,凡涉及到法定代表人、举办单位等变更事项的,要求先办理变更登记再进行公示工作,确保公示内容真实准确。重点审核举办单位审查意见、事业单位资产损益情况、网上名称、从业人数,开展业务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情况,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事业单位,督促其按照规定进行整改后再次提交,确保年度报告合法有效。
  四是重应用,探索评估。以公示工作为契机,全面摸清事业单位登记和履职情况。下一步,市委编办将积极探索做好公示工作“后半篇文章”。针对事业单位公示的年度报告,对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人员编制、财政投入、从业人员、公益服务开展情况等综合分析评估财政资金、机构编制资源投入产出效益。整理编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相关资料,将公示工作成果应用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和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