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规范市直机关机构名称管理,湖北省宜昌市编办出台了《宜昌市直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序列名录》,拟定了市直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规范的机构名称(简称)及序列分类。
《宜昌市直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序列名录》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文[2001]7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宜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2号)精神,参照省级机构排序,结合宜昌机构编制实际拟定。
《宜昌市直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序列名录》将市直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分为党委部门、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大机关、政府部门、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八大类,进一步明确了市直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规范简称,部门管理机构的主管部门、挂靠机构的挂靠主管部门、挂牌机构的主牌名、直属事业单位的直接管理机构等等,规范市直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设置序列,有利于推动市直机关名称的规范化管理,也为其他部门开展相关公文及日常政务和各类公务活动提供了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