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住”中小学机构设立、人员编制总量。中小学的设立、更名、撤销由县委编委审批。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在全县事业编制总量内合理确定,同时明确全县高中教育、初中教育、小学教育、公办幼儿园、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教职工编制总额6个分量。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高中、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招聘用编计划由县委编办审核,报县委编委核准。
“放活”人员用编核准。中小学人员编制由县教育局根据县委编委核定的编制总量分解到各个学校,报县委编办备案。各学校之间的编制调整由县教育局负责,县域内各学校之间的人员调动,不再核准用编,县域内各学校之间的人员调动由县教育局每年11月底以前将人员调整方案报县委编办备案。(秭归县委编办 刘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