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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政策每周“金句”(第17期)

2020-09-24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1.机构编制实名制指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编制并进行控编审核,实行定编到人,确保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和实有领导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一致的管理制度。

2.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运用科学的方法、程序和指标,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3.超编进人指机关、事业单位超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补充工作人员,造成实际工作人员数额多于编制限额的行为。

4.变更机构规格是指提升或降低机构的级别。

5.挪用编制指机关、事业单位在规定的使用编制类别及核定的编制总额之外,擅自将其他层级、单位或其他类别的编制挪到本层级、本单位使用。

6.自定编制指各地区各部门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自行核定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行为。

7.超限额设置机构指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限额外自行增设机构的行为。

8.混编混岗是指机关、事业单位未实行定编到人,没有明确在岗人员的编制性质,将不同类别的编制和人员交叉使用,致使人员身份和岗位职责不相符,从而造成人员、编制和岗位管理混乱的行为。

——摘自《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宣传手册(2018)》(中央编办监督检查局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