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保康县委编办着眼于学、立足于通、扎根于做,当好宣传员、疏导员、服务员,切实为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提供用编保障。
着眼于“学”,当好宣传员。一是单位内部学。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和周五“读书会”,全体干部仔细研读原文、积极讨论交流、认真领会精神,深刻理解各项规定,牢牢把握工作要求,切实强化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广泛宣传学。积极开展《保障法》进机关、进社区、进网络活动,利用公示宣传栏、“两微一端”等载体,多形式、多途径、多方位开展宣传,营造尊崇军人、关心军人、优待军人的浓厚氛围。
立足于“通”,当好疏导员。一是精通政策。退役军人的安置,政策性很强。通过条目梳理、集中研读,全体干部精准掌握各个时期安置政策,准确掌握不同的安置情况,做到融会贯通、问策能对。二是善通人情。对于退役士兵安置的历史遗留问题,要求全体干部依法、依规、依政策、依程序办事。对待政策不明白、不理解的人员,耐心细致地讲政策,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扎根于“做”,当好服务员。一是做实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编制保障工作。根据全县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员情况,合理设置、有效把控、科学预留。在编制紧张的情况下,积极协调、主动担当,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安置尽安置。开放思路、多措并举,积极配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探索优质国企安置、货币安置等途径。二是做实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时,适当放宽对退役军人年龄、学历要求,指导用人单位设置一定数量的职位定向招聘,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平台。三是做实单位内部安置的退役士兵待遇保障工作。对单位内部安置的退役士兵,按政策就高不就低地保障他们的各项待遇、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高兴进来、快乐工作、安心生活。
(保康县委编办 郜邦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