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县管校聘”改革要求,保康县结合城区教师下不去、高寒山区教师留不住、中层干部不愿干的实际,因地制宜实行“一二三四五”,稳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
出台一个方案管总。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印发了《保康县义务教育阶段“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的“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实施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
下放两项管理权限。一是编制、人员、经费实行全县统管。对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实行编制统管、人员统配、经费统筹,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教育主管部门在编制总量内,按学校规模和岗位需求拟定义务教育学校岗位核定方案,指导学校按岗聘任,对教职工余缺进行全县调剂,动态管理,并向县委编办、人社、财政部门备案。二是学校自主聘用机制。实行校长负责制,由学校根据办学需要制定岗位,组织岗位聘用,与教师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尊重学校管人用人自主权。
明确三个部门职责。“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以教育部门为主体,编办、人社、财政等三个部门密切配合。编制部门负责对全县教职工编制实行总量控制,整体核定用编计划,实施实名制管理,对核定编制总量内校级之间专任教师调整交流用编实行备案管理;人社部门负责全县义务教师人事综合管理,核定全县义务教育各类岗位总量并适时动态调整、负责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监督协调、教师招聘、调动备案、办理岗位聘用、工资转移、社保接续等信息变更手续;财政部门负责全县在编教职工人员经费保障,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总体稳定,公开公正。全县教师队伍整体保持稳定,改革措施得到绝大多数教职工拥护,改革结果有利于加强队伍建设和提高教育质量,程序严谨规范,过程公开公正。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务实重效。针对城乡教师配置不均、队伍整体活力不足,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务求实效。三是坚持注重效率,激发活力。通过科学设岗、按岗聘用、动态管理,建立以岗定薪、以责定酬、优劳优酬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尊重学校管人用人自主权,尊重教职工主体地位,发挥教代会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作用。立足教育实际,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配套五项工作机制。一是健全教职工聘用机制。教师聘用实行合同管理,聘期原则上为3年。学校与教师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岗位聘用按照“因事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岗位,非专任教师岗位数不得超过岗位总数的10%。二是创新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补充力度,新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原则上设在农村学校,进编后在乡镇中小学校师徒结对至少工作一年。建立城区紧缺教师县内公平配置机制,实现城乡教师流动的良性循环。继续实施边远农村学校教师定向委托培养办法,从当年高中毕业生中选拔本土生源进入高校定向委培全科教师。三是优化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交流任教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20%。教师职称评定和职员晋升必须有到农村学校任教2年的工作经历。在科学聘任的基础上,探索实施组团交流和双向交流模式,达到以强带弱、学科配套的效果。四是完善校长队伍培养机制。探索实施校长职员制改革,激发校长工作活力。完善校长考核评价和培养培训制度,建立校长任期轮岗、转岗制度。五是建立教师队伍激励机制。坚持越往基层、越艰苦地方补助越高的原则,探索改革奖励性补贴措施,落实乡村教师职称即评即聘,鼓励教师坚守农村教育。
(保康县委编办 田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