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编精准计划核准是从源头管控编制的有效手段,为进一步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效益,枣阳市委编办积极探索用编进人计划管理“一二三”模式,用计划服务事业发展,用计划严控人员增长,用计划防止超编进人,在有力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需求,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实现了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充分体现了枣阳市机构编制工作的前瞻性、统筹性和规范性管理水平。
一套制度为总管,规范用编计划核准。明确用编计划审批的办理时间、办事流程、所需材料、注意事项,让各部门明晰“用编计划核准应该怎么做”,确保工作不脱节、任务不遗漏、时间不延误、数据不出错。按照用人单位提交申请,主办业务股室负责汇总数据,与组织人事部门之间的配合、联动,形成组织、编制、人社三部门间的工作合力,提出初步审理意见。
二次申报为抓手,实现用编计划联动。按照“总量核准、计划申报、科学分解”的总体要求,将“年度用编计划”与“一核一用”相结合,实现年度梯队有序进人的良性运转。一是实行编制使用年度计划申报。明确年度用编计划以最后批复数为准,一次性下达,当年度有效,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再调整。二是实行“一核一用”申报制度。在年度用编计划的总量范围内,对各单位的用编计划进行一核一用。各个单位在用编前,需经主管部门审核,由编办审批通过后方可入编进人。
三个原则为导向,加强用编计划管理。一是坚持在编制限额和职位(岗位)空缺内补充人员。空编单位以空编数额为基准,在留有余量的基础上安排计划,超编单位一律不安排计划。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充实基层。重点支持新建学校、医院、幼儿园和直接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优先满足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站(所)用编进人需求。三是坚持凡是职能弱化减少、体制机制及人员编制面临调整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安排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