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委编办综合运用“预防教育+督查督办+执纪监督”工作手段,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严明机构编制纪律,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定化水平。
“学习培训”相结合,实现政策全覆盖。提请市委常委会、市委编委会学习《习近平关于机构编制工作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法规制度,确保机构编制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主动与宣传部门沟通,将机构编制有关条例、办法等纳入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逐步增强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纪律和规矩意识。定期将机构编制法规政策、业务办理流程等纳入党校、组工夜校等培训课程,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工作流程。编印《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汇编》,下发至各地各部门,着力提升具体从事机构编制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线上线下”相结合,确保监管无盲区。充分发挥实名制系统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前置“探头”作用,定期开展机构编制网上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单位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建立日常管理台账,根据机构编制批复文件,对各单位机构编制数、内设机构数、领导职数等信息进行修改完善,相关事项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匹配校核,确保文件、台账和系统三者之间保持一致。结合机构改革、巡察整改等工作开展专项线下督查,有针对性地选取部分单位,通过座谈交流、查看资料等方式对单位坚持党管机构编制情况、落实机构改革情况、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情况和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限期解决,全力推动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借力合力”相结合,建立监督新体系。建立联动督查的“立体监督”体系,会同组织、人社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调动、退休等人员入编、减编开展动态监督,形成部门合力,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的约束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在机构编制、领导配备、工资审批、经费拨付等方面形成完整的循环链,做到相互协作、相互监督。主动与巡察、组织部门对接,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选人用人专项巡察,提供相关政策标准和监督检查事项清单,保障机构编制深度融入巡察工作。同时,选派素质高、党性强、业务精的干部全程参与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认真梳理发现的有关机构编制问题,对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列入台账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整改,确保机构编制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