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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2022-10-26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根据《襄阳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襄文〔2021〕46号)《关于规范做好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襄污防攻指办文〔2022〕79号)要求,现将我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襄阳市市级环境监测机构改革方案未定。  

  二、整改目标  

  完成襄阳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组建工作。  

  三、整改措施  

  制定并实施《关于组建襄阳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的方案》,确保年内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组建到位,实现正常运转。  

  四、整改效果  

  针对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我办积极认领,与市生态环境局就组建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事项进行多次沟通、论证,2021年6月15日,经市委编委研究同意,印发了《关于设立襄阳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的批复(襄机编〔2021〕22号)》,明确了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单位类别、机构规格、主要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全面完成了整改工作。  

    

  公示时间:20221026 -2022111日,共7天。  

  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市委办举报。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和反馈查核结果。  

  来信请寄:襄阳市襄城区新街42号(市委编办收),邮政编码:441000;举报电话:0710-3572923  

    

  中共襄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 10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