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樊城区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条例》,积极营造学习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
一、编委领导“率先学”。年前,樊城区委编委第四次会议上集中学习《条例》。会上,樊城区委书记、区委编委主任柴普军强调,《条例》作为第一部专门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的党内法规,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机构编制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区委编委会要带头贯彻执行好《条例》;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要组织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条例》,抓好《条例》的解读和学习培训;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机构编制工作。
二、区委中心组领导“带头学”。4月24日上午,樊城区召开区委中心组学习暨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区“四大家”领导、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区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会学习。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宋海鹏领学《省委编办 省委组织部 省委宣传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通知》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精神。区委书记柴普军对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认识要到位。各部门党委(党组)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高度,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确保机构编制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二是执行要到位。各部门党委(党组)要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要求,特别是在动议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时候,要充分论证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三是监督要到位。将机构编制工作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党委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发挥监督合力。
三、编办干部“重点学”。樊城区委编办定期召开业务培训会,全体干部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全文,准确掌握《条例》内容,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开展研讨交流。《条例》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要求编办全体干部要认真领会吃透《条例》精神,不折不扣地将《条例》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严格按《条例》办事。
四、各单位分管领导“集中培训学”。5月25日,在全区组织工作会议上,编办主任李莉在总结2019年机构编制工作和安排部署2020年工作后,又专题对《条例》进行了解读培训,从《条例》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进行解读,要求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严格按照《条例》办理机构编制工作业务。
通过深入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党管机构编制意识、“编制就是法制”意识,为全面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