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142900400693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年度)
单 位 名 称 仙桃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法定代表人 柳德明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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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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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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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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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棉油高产创建培训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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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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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黄金大道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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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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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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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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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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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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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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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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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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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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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能够及时按照要求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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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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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产创建科技培训规范实施
按照《仙桃市2014年粮棉油优质高产创建及全程机械化示范实施方案》和《仙桃市2014年粮棉油高产创建科技培训实施方案》要求,我校在春节过后,抢抓冬春农闲季节开展培训工作,历时2个多月,共进村组织培训班34个场次,现场培训4000多人,共发放培训技术手册2.5万余份。授课内容主要包括中稻、棉花、大豆高产栽培技术,并对大小麦、油菜等在田作物进行了现场田间指导。本期培训参照阳光工程的相关要求进行组织,培训活动周密细致,取得了很好的培训效果和社会效益,受到了省厅领导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
(二)“两屏”代训工作深入推进。
为更好地服务春耕生产,加快现代农业科技成果应用与转化力度,我校充分发挥全市380块LED电子屏网络服务平台(即“村村屏”)覆盖面广、信息量大、实用性强、高效快捷指导农业生产这一优势,向广大农村和农民朋友共发送农业生产管理、增产增收、防灾减灾类农技信息100多条。另外,还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同步向阳光工程培训学员、农民合作社骨干成员、村组干部、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等近1万用户免费发送,为我市夏粮夏油持续增产和春耕生产打下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我单位在市农业局督导组的具体督导和指导下,扎扎实实地做好了第一环节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的各项工作。同时,对照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结合实际,分阶段分步聚认认真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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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 效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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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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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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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合计(净资产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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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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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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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8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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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65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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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
惩评
估及
诉讼
投诉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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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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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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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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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业
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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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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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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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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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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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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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刘芷 联系电话:3321931 填报日期: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