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142900400031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年度)
单 位 名 称 仙桃市九合垸原种场
法定代表人 胡常伟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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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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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九合垸原种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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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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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产、推广优质旱粮、棉花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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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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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九合垸原种场九原路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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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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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常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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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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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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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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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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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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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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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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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能够及时按照要求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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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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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单位依托现有农业科研技术力量,持续开展优质旱粮和棉花种子研究、生产、推广,在大豆、玉米等旱粮种子育种上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全年共向社会提供由我场自主育成的优质春大豆新品种“鄂豆8号”、“鄂豆9号”及玉米新品种“鄂玉7号”近50万公斤,农户亩平增收500元,为我场创造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场作为一级地方政权组织与镇办一样,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验收,行使镇办党委、政府同等的行政职能,已成为事实上的行政管理机构。特别是2002年起,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农口企业改组改制有关文件精神,对场属企业全部实施了民有民营化改制,从企业改制后的现实状况来看,我场只剩下与镇办同等的基层政权行政管理与服务职能。
2009年起实施的新一轮财政管理体制,将我场正式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范围,本场人员经费和工资由市财政全额保障。2012年11月,经向市人社和公务员主管部门积极申请,并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我场在职机关干部工资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范畴,工资由原事业性质改为机关工作人员性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场希望一如既往得到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进一步理顺我场管理体制,从而使我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新的更大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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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 效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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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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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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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合计(净资产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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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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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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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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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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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
惩评
估及
诉讼
投诉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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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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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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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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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业
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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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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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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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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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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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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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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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严利雄 联系电话:13986921972 填报日期: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