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142900400981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年度)
单 位 名 称 仙桃市燃气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胡刚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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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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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燃气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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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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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燃气规划、建设、供应、使用和燃气器具经营及燃气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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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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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仙桃大道东段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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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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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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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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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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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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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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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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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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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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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能够及时按照要求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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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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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今年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开展业务活动具体如下:
1、全年燃气经营许可证年审22家;2、全年发放燃气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138份,燃气设施改动意见书8份;3、全年组织燃气行业安全检查7次,全年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8份,安全隐患30余处,现均已整改;4、安全知识宣传培训4次;5、全年及时妥善处置燃气突发事件5次;6、积极谋划、部署全市燃气管理工作,组织召开全市燃气工作会议和全市26家燃气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7、严格执法,整治燃气器具销售安装市场,对无资质安装采暖壁挂炉的5家企业进行行政立案查处,并督促其在整改、规范后办理了《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8、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如何服务和管理并重的问题,将如何为企业服务放在工作安排的第一位,协调南城区昆仑燃气,让两家企业签署了转供气协议,缓解了北城区部分时段供气不足的问题。2015年将在市政府指挥下督促相关企业完成前通路高架桥下三个燃气场站搬迁工作,推进市内天然气企业转变服务态度,重点解决报装通气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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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 效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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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价格监审证,证号2014-48-01,有效期2014年10月30日至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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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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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合计(净资产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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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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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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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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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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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
惩评
估及
诉讼
投诉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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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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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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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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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业
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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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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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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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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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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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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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燃气管理所.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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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刘兴兰 联系电话:13407296682 填报日期: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