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142900400008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年度)
单 位 名 称 仙桃市群众艺术馆
仙桃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卢胜勇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
单位名称
|
仙桃市群众艺术馆、仙桃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
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
开展艺术创作、促进艺术繁荣、群众艺术创作、服务及人才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户。
|
||||
住 所
|
仙桃市复洲大道457号
|
||||
法定代表人
|
卢胜勇
|
||||
开办资金
|
25万元
|
||||
经费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仙桃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14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能够及时按照要求进行变更登记。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 以广场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为中心,丰富市民群众文化生活。组织和参与组织了仙桃市首届农民艺术节、农民风采展示月。全年组织广场群众文化活动30场,社区群众文化活动40场,举办大型活动2次。
二、 以馆办文艺培训和辅导为平台,普及和提高群众文艺水平。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8期,培训农村文艺骨干500余人次。下基层辅导50余人次。举办了仙桃市2014年度社会艺术音乐考级,参加考生400余名。
三、 以各类文化艺术交流比赛为平台,推进我市群众文艺创作。参与了“文化力量、民间精彩”全省广场舞大赛,首届湖北地方戏曲艺术节,第五届“湖北音乐金编钟奖”等评奖比赛活动。获得各类奖项110项(件、篇、次)参与组织了仙桃市“向上向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艺作品有奖征集活动。
四、 稳定实施群艺馆场馆免费开放,免费为市民群众和文艺团体提供场地80余次,年接待市民3500人次。
五、 扎实推进我市非遗保护工作,仙桃麦秆画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申报第四批省级代表性传承人2人,报请市委市政府发文公布了仙桃市第三批市级非遗名录(30项),开展了湖北省非遗传承学校的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了非遗项目的宣传推介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 效 期
|
无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所有者权益合计(净资产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期末数(万元)
|
||||
162
|
170
|
||||
受奖
惩评
估及
诉讼
投诉
情况
|
无
|
||||
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
无
|
||||
从 业
人 数
|
上年末
|
31
|
|
||
本年度
|
31
|
|
|||
网上名称
|
仙桃市群众艺术馆
|
||||
填表人:张元 联系电话:13429991555 填报日期:201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