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142900401042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年度)
单 位 名 称 仙桃市花鼓戏传承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 锦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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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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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花鼓戏传承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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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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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我市花鼓戏的传承和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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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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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沔阳大道119号(流潭公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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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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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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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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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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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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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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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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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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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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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能够及时按照要求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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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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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仙桃市花鼓戏传承保护中心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演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着力于出作品、出人才,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创作出了一批反映时代精神、贴近群众生活的优秀文艺作品,积极发挥文艺艺术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打响仙桃文化品牌。文艺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文艺活动丰富多彩,活跃了城乡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为推动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中心2014年承担的花鼓戏的传承和保护工作汇报如下:
一、坚持送戏下乡 服务基层群众
响应市委市政府的送戏下乡一百场的号召,我中心精心组织、精心排练,将高质量的戏曲文化艺术带给了广大群众,圆满的完成了送戏下乡一百场的任务。
二、打造精品剧目 扩大剧团影响
2014年,编创的大型花鼓戏《神猿》参加第二届湖北地方戏曲艺术节汇演,荣获剧目大奖,表演奖有4人,其中表演一等奖1名、表演二等奖1名、表演三等奖2名,伴奏奖2人,其中伴奏二等奖1名,伴奏三等奖1名,已去世的老导演金保国老师获得大赛特别奖,得到全省艺术界的高度认可。
三、加大培训力度 稳固后备人才
沔阳花鼓戏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了更好的传承、保护和发扬沔阳花鼓戏,2013年9月我中心选拔25名学生已进入到湖北艺术学院戏曲表演系进行培训,为加强后备人才的培养,2014年7月我中心对学生进行了暑期集训,为后备人才的稳步提升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四、传承百年花鼓 举办声腔大赛
为适应高速发展的社会经济,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2014年9月10日举办了“广府沔商杯”首届沔阳花鼓戏声腔电视大赛,在社会上取得了良好的反响,进一步提升了中心的品牌效应。
五、修建小型剧场 改善工作环境
2014年8月,多功能小剧场建设工程顺利完工,随着工程的竣工,我中心设施设备更新换代,演出、排练、办公环境得到大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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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 效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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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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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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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合计(净资产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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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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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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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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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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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
惩评
估及
诉讼
投诉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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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编创的大型花鼓戏《神猿》参加第二届湖北地方戏曲艺术节汇演,荣获剧目大奖,表演奖有4人,其中表演一等奖1名、表演二等奖1名、表演三等奖2名,伴奏奖2人,其中伴奏二等奖1名,伴奏三等奖1名,已去世的老导演金保国老师获得大赛特别奖,得到全省艺术界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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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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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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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业
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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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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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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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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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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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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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徐畅 联系电话:13886989643填报日期:2015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