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142900401038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年度)
单 位 名 称 仙桃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美秀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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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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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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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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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责全市价格鉴定、认证、评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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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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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黄金大道中段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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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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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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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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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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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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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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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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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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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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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能够及时按照要求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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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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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在中心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各科、室的配合与支持下,价格鉴证科加强价格鉴证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今年来,鉴证科共办理涉案价格鉴定业务244宗,涉案鉴定金额464万元,车物损失86起,鉴定金额1546900元,收取鉴定费52800元,法院鉴定案件6起,鉴定金额670400元,收取鉴定费16870元,高速公路车辆损失101起,鉴定金额2446800元,收取鉴定费63270元,低速公路车辆损失52起,鉴定金额49万元,收取金额24050元,社会评估3起,鉴定金额763600元,收取鉴定29900元,公安局处置变现4起,涉纪案件2起。涉案鉴定数量对比去年有所上升,鉴定收费对比去年持平。有责诉率为零,复议案件为零,得到公安交警部门、社会各界的好评与支持。我们的做法是:
一、制定岗位职责,严格细化价格鉴定工作程序
在中心的统一部署下,价格鉴证科建立了《价格认证中心工作职责》、《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人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操作流程图》、《价格鉴证卷宗归档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受理各项价格鉴证业务。各项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形成了强有力的机制保障,促进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了价格鉴证工作水平。
二、提高责任意识,注重实效,促进优质服务
价格鉴证科作为价格认证中心的窗口科室,提高优质高效的服务一直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做到热情接待、工作认真、主动服务是我们一贯的做法。突出表现一是涉案物品价格鉴定、车物损失鉴定和社会委托价值认证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维护国家利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如:今年腊月三十,我们接到市公安局郭河派出所委托对一起寻衅滋事打砸案件所涉房屋等物品损失进行鉴定。委托方在时间上要求比较紧,所涉损坏物品项目多且杂。正好时至传统节日,由于该案件的特殊性,科室工作人员全力以赴,加班加点整理资料、市场调查、走访、仔细核实,细心核算数据,反复推敲受损项目的真实性和价格的合理性,最后通过集中讨论,在规定的工作日圆满完成了该案的价值鉴定工作,有效的配合公安机关对黑势力的打击,赢得了公安机关的高度赞扬。再如今年8月份,市彭场镇政府委托我中心对千丰村土方及桩基础成本的价值鉴定。鉴定人员认真研究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调查取证,冒着酷暑、放弃休息时间与委托方、当事双方一道按程序分步骤进行实物勘察,经咨询相关专家人员,根据所掌握的数据进行了细致的核算,最后花了足足一个月的时间出具了客观、公正的认证报告。以较短的时间结束该案。成绩的取得让价格鉴定人员得到了心理上极大的满足。为人民服务、服好务是我们鉴定人员的服务宗旨。二是在价格服务中心做到坚持原则、公平公平、及时准确。今年由于我们依靠严格的纪律、严谨的工作作风,热情周到、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社会各界高度评价。为了落实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经费问题,在中心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争取到了公安部门15万元的全年涉案物品价值鉴定费用,当然,收入的取得离不开我们科室历史上的辉煌业绩,更加鼓励我们持之以恒的发扬好的工作传统而继续努力。
三、加强廉政,确保价质鉴定的客观公正
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对敏感案例随时跟踪了解委托方对我们工作意见并征求他们的建议;二是利用政治学习进行查摆问题,鉴定人员深刻剖析自我,检查自己廉洁自律情况;三是开展交心谈心警钟长鸣教育活动。全年来,鉴定人员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干净办事,能够经得起各方面的推敲和检验。
尽管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本,但与其他科室相比,我们还存在许多差距,还需要不断反省与时俱进,确定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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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 效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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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机构资质证(证书编号:鄂429004 有效期:2015年1月8日起)
司法鉴定许可证(证书编号:421510280 有效期:2010年12月29日至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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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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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合计(净资产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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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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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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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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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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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
惩评
估及
诉讼
投诉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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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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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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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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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业
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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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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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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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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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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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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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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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马珍真 联系电话:3324843 填报日期: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