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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坚持“强效能、广扩权、重扶持”三原则探索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2015-08-06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仙桃市彭场镇被列入湖北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以来,该市对此高度重视,坚持“强效能、广扩权、重扶持”三原则,结合彭场镇实际,对改革方案五易其稿,力争逐渐探索出与彭场镇发展相适应的一套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整合资源、提高效能。拟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规划局、水务局、房产局等市局的派驻机构管理权限按照“大部制”要求,与彭场镇内设机构的职能整合,派驻机构进行适当精简;设立彭场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承担市政府或市直部门委托的8项综合执法管理职能;建立彭场镇行政服务中心,作为辖区内的 “一站式”服务工作平台,市直部门所有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统一进入该镇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分局审批、市局备案”的“一站式”服务。通过审批执法权的整合集中,提高行政效能,助推彭场镇经济社会发展。 

  二、下放事权、扩权强镇。按照“充分放权、合理合法”的原则,初步确定下放人事权、执法权、审批权等3大类事权,共计25个单位的100余项事权下放。为使放权内容更加符合彭场镇发展实际,市编办3次征求市直单位意见,对放权内容反复修改,并组织了多次碰头会。同时,对不能下放到乡镇的事权,由市直部门委托派驻机构办理;未设置派驻机构的市直相关部门,应制定委托文件,明确授权审批事项,刻制行政审批专用章,授权彭场镇内设机构使用。力争在合理合法的原则下,最大限度的下放事权,破除彭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彭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三、政策支撑、重点扶持。初步确定了5项支持政策。即最大限度提高财政分成,市镇两级税收分成全部返还到镇;最规范进行集镇规划,定位小城市建设;最优先满足用地指标,重点项目用地指标不足在市内调剂;最倾斜给予项目支持,企业和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在全市优先安排;最大程度放宽落户条件,支持彭场房地产事业发展,鼓励农民进城。通过5项支持政策,着力把彭场镇打造成仙桃市次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