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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政办发〔2015〕4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政府网站群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5-10-26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沙湖、九合垸原种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仙桃工业园,排湖风景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做好政府网站普查整改验收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提升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次全省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2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政府网站群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全市政府网站群建设的重要意义
  政府网站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新桥梁,是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行政职责的新平台,是新形势下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的新载体。建设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站,以各地、各部门子网站及其应用为基础支撑的全市政府网站群,是保障政府网站技术安全,加强信息资源整合,避免重复投资的重要手段,对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群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落实必要工作经费,确保按时将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纳入市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
  二、加快推进全市政府网站群技术平台建设
  (一)统一硬件平台。市政府已配置全市统一的政府网站群服务器,建立了统一的数据存储中心,实现统一的安全防护和高质量网络传输,免费向各地、各部门提供政府网站硬件平台,各地、各部门不再另行购置用于政府网站建设的服务器和安全防护等硬件设备。
  (二)完善软件平台。市政府已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府网站群软件平台,向各地、各部门免费提供政府网站群系统,包括内容管理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信息公开系统等。各地、各部门要在此软件平台上,对各自政府网站进行定制开发或系统整合。
  (三)规范域名建设。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原则上不再申请独立域名,统一使用免费提供的市政府门户网站二级域名,实现全市政府网站群对外标识规范、统一。
  三、加快推进全市政府网站群子网站建设
  (一)实行自主建设。各地、各部门未开办政府网站的,要充分利用市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新建政府网站;已建成的政府网站要迁移至市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全市政府网站群子网站的新建和迁移工作,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实施、自主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由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牵头,各地、各部门自主选择网站技术服务公司自行建设,新建或迁移方案要报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审查备案。
  (二)完善栏目设置。各地、各部门可参考《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有关要求对子网站栏目进行设置,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子网站栏目和功能进行扩展。
  (三)加强运行管理。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有关要求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仙政办函〔2013〕12号)精神,做好全市政府网站群子网站的信息发布、日常维护及主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
  四、明确推进全市政府网站群建设的工作要求
  (一)明确时间要求。根据政府网站普查整改验收工作安排,2015年9月底前,将在全市政府网站普查中被强制关停且限期开通的政府网站,优先纳入市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政府网站群子网站新建和迁移工作;12月底前,完善政府网站群体系的数据迁移和整合等工作,迎接国家、省政府网站普查,完成全市政府网站群子网站的考核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与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的衔接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子网站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全市政府网站群建设任务。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机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严格信息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明确信息公开类别、方式、时限等,对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要及时公开。要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内容更新机制,结合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要求,对政府网站中出现的站点无法访问、网站或栏目不更新、内容不准确、互动回应不及时等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三)加强督查考核。市政府将全市政府网站群子网站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纳入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定期开展督办检查,对各地、各部门相关工作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