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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1-12-31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情况 

  市委编办落实首个议题制度和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运用室务会(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等重要意义和精神内涵;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常学常思,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进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中去,依法做好机构编制工作,不因供需矛盾突出而丝毫放松红线管理,宁可得罪人也决不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法规政策上打半点折扣。 

  二、2021年法治建设推进情况 

  1.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分管业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形成覆盖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建设工作责任链条。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常态化召开室务会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将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列为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法的必要项目,纳入年度干部考评体系。 

  2.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和业务工作协同发展。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和机构编制业务同部署、同督导,两手抓、两不误。坚持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精神,强化机构编制法定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机构编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定”规定就是党内法规、编制就是法制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 

  3.提供机构编制保障服务。一是以优化调整内设机构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市直相关部门政策法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将在市委编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4个部门的内设机构中明确政策法规职责,并以加挂牌子的方式设置,确保法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二是积极做好司法系统用编计划核准工作,争取省委编办支持,核准2021年度全省公务员招录计划全市司法系统用编计划11名,其中市直2名。三是根据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做好市级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在湖北省执法监督平台上的审核工作。四是开展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所涉机构编制摸底调查,为下步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推进街道赋权扩能。按照《关于印发湖北街道赋权事项指导清单等“两清单一目录”和推进街道赋权事项承接运行确认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21〕9号)要求,市委编办积极指导督促咸安、赤壁编办开展赋权清单梳理编制、职权事项职责边界划分等工作。一是赤壁市已完成街道赋权清单编制工作,其中街道法定权力事项74项、赋权承接事项263项,共337项;赤壁市12家部门与3个街道办事处完成了赋权承接确认书签订工作,共签订赋权承接确认书36份。二是咸安区已编制街道赋权清单初稿,法定权力事项清单70项,赋权承接事项清单256项(含区级赋权事项131项,市级拟下放事项125项)。 

  5.梳理扩权强县赋权事项清单。按照《省委编办关于梳理扩权强县赋权事项的通知》要求,根据“能放则放、权责一致”的原则,组织开展扩权强县清单编制工作,梳理编制《市级人民政府可下放至县(市、区)人民政府行使的权力事项建议清单》(建议稿),其中涉及9个部门,共96项,已报送省委编办,由省委编办统筹编制通用清单。 

  6.深化市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完成市县两级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所涉机构编制事项,设立五支综合执法队伍,同步印发“三定”规定,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员划转工作。二是为进一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在省委编办统一安排下,对市县两级综合执法进展情况及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开展摸底调查。调查摸底范围涉及市本级及县(市、区)(含乡镇)所有涉及行政执法职能机构和人员编制,现已完成相关表格填报。 

  7.引导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定法治建设学习年度计划,明确学法内容、时间、方法和要求,加强学习效果检查。健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法律法规培训、知识竞赛、网上学习等活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以法治建设引领机关建设,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加强机关制度建设,以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依据完善工作规程,推动法治观念和方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8.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资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方面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重大决策在集体讨论决定前,坚持做好合法合规性论证审查和风险评估,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水平。 

  三、2022年工作思路 

  1.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依托“学习强国”“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无纸化学法用法”等平台,采取全办集中理论学习、专题研讨、主题党日等形式,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全面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党规党纪等方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2.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围绕服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化拓展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做好我市有关部门与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衔接工作,优化部门内设机构设置、职能配置、运行机制,促进“高效办成一件事”。 

  3. 加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力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市县乡三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县级执法机构整合力度,按省里锁定的事业编制对行政执法人员编制实施总量管理。梳理编制扩权强县清单,推进执法重心向县(市、区)下移。 

  4.深入推进基层治理。巩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推动街道赋权事项的动态调整和落实,持续优化街道运行机制。稳步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管理权限、资源和力量下沉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