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将登记管理工作做好做细做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与市直有关单位和编办各科室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对咸宁市编委和市编办已经下文的事业单位,登记局主动和事业单位联系,催办督办,查漏补缺,确保登记工作顺利完成。对事业单位办理登记中存在疑问的事项,登记局认真查找档案,核对文件,核实清楚后才办理。每年年检时,对事业单位填报年度报告书的事业单位经费性质、编制数、开办资金、单位名称和单位住所等进行严格审核,还与综合科、事业科的实时报表进行认真核对,对有疑问的查询单位编制卡,未及时上编的督促事业单位及时上编,对填报错误的与事业单位联系,查清填错原因,并进行纠正,及时协调处理登记管理中疑难问题,充分发挥编制部门的职能作用。同时,还与财政、质监等部门联系、建立相互监督、相互支持的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了事业单位健康发展,为社会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事业单位登记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事业单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