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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委编办“三项举措”扎实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2025-03-31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咸宁市委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采取“三项举措”,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确保202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按时、规范、高效完成。

一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学习领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向市直各有关单位和中央、省驻咸宁有关事业单位印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法人2024年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明确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范围、时间、内容、程序步骤及公示相关要求,同时通过咸宁机构编制网、咸宁事业单位登记QQ群及电话等广泛宣传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确保扎实推进。

二是严格审核,依法办理。严格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对各事业单位线上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审查事业单位名称、开办资金、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等事项,对申报材料不全、信息填报不规范、报告内容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及时电话联系申报单位指出问题,并要求申报单位限时退回予以修改;结合机构编制大督查中发现的对登记事项出现变化而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的单位,要求“先变更再提交年度报告公示”, 对未及时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单位,督促主管部门限时办理注销登记,确保年度报告公示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三是主动服务,提高质效。在开展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理念,提高工作质效。定期梳理各单位工作进度,主动与事业单位协调联系,由“坐等申请”到“主动服务”,对网络咨询、电话咨询人员,给予耐心、详细的解释与答复,全力指导做好填报。同时,对不熟悉操作或电话指导仍有问题的单位邀请工作人员上门,面对面、手把手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单位及时顺利完成年度报告工作。截至3月31日,已完成全部205家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咸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严俊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