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监管,促进事业单位规范运行,确保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取得实效,咸宁市编办登记局精心准备、严格审核,提前完成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
一是精心筹划。结合省、市编办有关要求, 2017年底,印发了《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法人2017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年报公示的对象、程序、内容、应提交的材料等,对报送时间作了详细日程安排。同时,通过咸宁市机构编制网站予以公开,加强政策宣传。
二是明确流程。开通了电话、QQ工作群等多渠道的服务通道,了解相关单位年度报告工作动态,及时解决在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各单位办理具体业务做好服务。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程序,制发了办理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服务指南,将年报公示流程、各步骤需要提交的材料、份数以文字方式进行说明,确保提交工作流程简明清晰。
三是严格审核。严格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市直所属事业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于网上提交材料不全的单位,及时退回并要求尽快予以补全;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事项严格把好审核关,对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信息与法人证书上的信息不一致的,及时通知单位申报变更登记,确保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事项的真实有效。
四是强化监管。建立了登记事项实地核查制度,对办理初始登记的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并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要求,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对故意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年度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的,依法给予处罚,实现了有效监管。
截止3月26日,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应进行2017年年度报告公示的单位全部进行了公示。(市编办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