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地方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重要举措。咸宁市编办举全办之力,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面完成两个清单编制工作,经4月22日咸宁市政府2016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已市政府文件印发公布,并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布。纳入此次市级行政权力清理范围的共有66个部门,经清理共保留45个部门职权事项3013项,其中:行政许可200项、行政处罚1937项、行政强制129项、行政征收26项、行政给付30项、行政检查192项、行政确认100项、行政奖励8项、行政裁决9项、其他类382项。同时,每项职权事项都对应编制了责任事项。
此次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不仅仅只公开公布了《市级权责清单》,同时,还彻底终结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历史概念、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等,有力地推进了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布《权责清单》旨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明确审批环节和时限,同时解决政府部门职责交叉、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此次权责清单项目实施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公布、实施、废止,动态对法定职权进行调整,继续推动行政职权事项的取消、调整和下放工作。(市编办审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