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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积极部署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2015-02-27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近日,咸宁市编办派员参加全省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长座谈会,会议传达了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创新研讨班相关精神,部署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和开办资金登记制度两项改革,咸宁市网上登记管理工作得到省局充分肯定并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市编办积极部署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和开办资金登记制度两项改革工作。

  一是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工作。市编办结合实际下发了《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法人2014年度报告报送和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和《咸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确认登记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对改革的具体措施和内容进行宣传,让主管部门和每一个事业单位对改革政策、改革要求应知尽知,心中有数。按照中央、省编办工作部署,按时全面启动年度报告公示和开办资金确认登记改革工作。

  二是认真做好统一换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准备工作和相关衔接工作,按要求在2015年上半年基本完成5年有效期证书的换发工作。

  三是积极探索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取消年检不是减轻监管责任,而是监管服务的全面升级;不是无事可做,而是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做实做好。在做好两项改革工作的同时,市编办注重协同配套,在现有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积极研究制定有关年度报告公示、登记管理信用记录、年度报告审查等具体配套管理办法,加快推进网上登记管理,稳步推进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深入探索部门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有效模式,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市编办登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