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编委《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的通知》《中编委发[2021]8号》、省委编委《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核查的通知》(鄂编发[2021]6号)文件精神,近日,通山县委编办全面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本次核查为全口径核查,包括机构编制管理范围内的各类机关和事业单位。核查内容为机构批复和实际设置情况、编制核定及实有人员情况、领导职数核定及配备情况、湖北省机构编制管理大数据平台实名制数据等。
核查工作按照单位自查和群众监督、数据比对、实地核查、数据更新和总结等5个环节推进。目前72家单位已按照“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要求,组织机关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整理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干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发放人员名册、参保信息等资料,进入自查和群众监督阶段。本次核查以湖北省机构编制管理大数据平台为载体,所有数据采集须在12月15日前完成。同时,12月上旬,通山县委编办将抽查部分单位和乡镇进行实地调研情况。(通山县委编办 范样榜)